声明人:徐春玲、唐艳玲
我在修炼中的所有不符合大法心性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重新开始修炼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/258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