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宝祥、张秀花、宋素贤
我在遭受迫害和被关押中,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/258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