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福贵
在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迫害时,单位的同志代替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郑重声明别人替写的全部作废,继续讲清真相,证实大法,坚定实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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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/258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