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司娇风
我以前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/258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