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瑞云
我在江XX邪恶集团的“洗脑班”受迫害时,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及其它的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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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/258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