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中国普通百姓史艳芬
我曾经附和别人诬蔑过法轮大法。我认识到我说错了,法轮大法是正法,只有正法才能度人,我宣布我说错的话作废。我相信法轮大法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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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3/259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