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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侯丽珍 我是98年10月开始学法炼功的,99年10月18日进京,11月6日被拘,12月30日被放。12月28日晚8点钟多,当地派出所警察来我家说要了解点事,把我带到派出所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怕心,情在作怪,写了不该写的“保证书”,勉强把我放了。人虽然回家了,但是闹心、烦闷,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。我后悔该说的话我没说,不该说的话我说了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现在郑重声明2001年12月29日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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