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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素珍 我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自修炼以来,身体健康无病,心性得到升华。1999年7月22日以后,在公园里炼功被邪恶抓走,送拘留15天,可我去了六天,我家里人花钱把我接回来,还写了“保证”。回到家以后,派出所的人、街道的人经常来我家威胁,由于我法学得不好,自己有了怕心,就向邪恶妥协了,叫我儿子给写了“三不”。写完后,我的心很内疚,对不起师父。不管是谁写的,也不管谁签的字,现声明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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