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琴
我1997年得法,身体受益,因有怕心,常人问我炼法轮功不,我没敢承认,回想起来真是后悔。今后我要坚定学法、炼功、讲真相,跟师父回家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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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3/259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