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旭东、刘新范、曹忠清、陈玉清、刘新华、赵晓伟
法轮大法是正法。我在以前的修炼过程中,由于自己的亲情执著过重,写了四条保证等不利于大法的言论,我郑重声明作废。我声明我永远愿做法轮大法的真修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9/9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