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凤兰
我不认字,学法不深,声明以前在派出所里,邪恶之徒逼着我在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按的手印作废。那不是发自内心的。我已经意识到了这样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,给自己修炼抹了黑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4/259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