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洪学岩、于静、陈连初、高永真、陈孟国、陈淑香、宋美多、姚学英、隋玉贤
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写了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认真学法,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9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4/259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