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金梅、吕金平、吕金英
以前由于学法不深,认识不够,在不理智的情况下,签字“保证”,现在郑重声明,以前签字作废。从现在开始继续修炼法轮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4/259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