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元萍
2001年6月我因上北京正法而被非法劳教二年,写了所谓“保证”,这是我最大的耻辱。在此严正声明作废!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4/259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