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狄维燕、李素珍
2001年3月份,在迫害下写了“保证”,自己认识到了严重性,特此声明作废。“坚修大法心不动”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4/259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