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玉凤
我于1999年7.20时,在邪恶逼迫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写过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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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4/259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