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明蕾、曲明烨、姜佳慧
由于年纪小,在学校邪恶的恐吓面前,我们几个小同修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特此声明:“保证书”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5/26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