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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琴 在99年7月20日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有怕心,对单位领导邪恶干扰没有严肃对待,看到别人在“保证书”签字,自己也跟着签了字,心里感到莫大悔恨,后来街道邪恶让我在“保证书”签字,自己没有签,对以前的签字心里一直感到特别内疚,今天正式在《明慧网》上声明,自己所作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正法洪法中继续勇猛精进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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