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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莲珍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我被逼写了“三书”。之后觉得不对,要求收回“三书”,遭到严刑拷打,导致两条胳臂机能丧失,生活不能自理。劳教所里的警察完全丧失了人性,没有做人的起码道德准则。现在我声明在劳教所里逼迫下所写的“三书”作废。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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