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建文
在当权者的迫害下,由于执著,我违心地在“材料”上签了名字,绝不是本人所愿,至今痛悔万分,特此声明,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作废。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5/26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