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雪
本人做过的有辱大法和师父的事,及所写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5/26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