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彩霞
我在教养院接受邪悟,写了“悔过书、揭批书”,在派出所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做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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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5/26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