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玉华
前段时间我由于有怕心替父母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在此郑重声明作废。以后决不做有损大法的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5/26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