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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志德

    我在修炼中体验到,法轮大法对社会、对己都有好处。从99年7月20日后,我在邪恶胁迫下签定了所谓“帮教合同”。经过学法、看交流材料,同修的坚定,使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,我怎么能受邪恶摆布呢?特此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(不是出于内心)的全部作废。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6/260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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