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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兴贵

    2001年3月,公安局把我叫去并逼审了我,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扎实,没有完全溶于法中,我没有严肃的去对待,他们按其需要编造整理成“审问材料”,在他们催促下,被人的观念带动,在没看清楚内容的情况下,顺水推舟似的按了手印而出来了。这是明显的被求安逸之心带动,这是对师尊、大法以及大法弟子身份的亵渎。在此我严正声明,原来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废。因我而成的一切反面材料通通作废。从现在起,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过去的错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6/260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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