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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明兰 我于九五年四月得法,几年来思想和身心都得到了净化。2000年6月,因去北京上访,被公安局的恶警劫持,后送拘留所和“洗脑班”洗脑,在压力下,自己违心地写了“保证”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要认真学法,紧跟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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