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宝华
不论家人写的什么和交书一本,全部作废。我绝对不顺从邪恶,以后坚定修炼大法心不动,坚定维护大法,讲清真相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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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6/260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