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欢
我曾经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写过、说过一些不利于大法的“保证”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从现在开始重新修炼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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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6/260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