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丽华
我以前所交的大法书和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大法,紧随师父,加倍做好大法工作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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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6/260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