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春
自从7.20以后,我把全部大法的书都交出来了。后来又到北京去护法,被抓,要押金五百元,自己把钱送到公社派出所。现在才知道全错了,以后做好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跟师父回家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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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7/261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