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窦文强
本人于2002年2月20日之前所写、所说的一切破坏大法的“保证”之类的全部作废。我现在又重新回到正法修炼中,我一定加倍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7/261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