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裴旭滨 我96年有幸得法,但在修炼中不是十分精进,虽然一直在修,却有许多的执著心放不下。特别是7.20以后,在高压下,“干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、也绝对不能干的事。这是对大法的侮辱。”(经文《大法坚不可摧》)通过不断学法,我深深地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,违背了自己神圣的誓约。在这里我严正声明:在高压下所说、所写的有违大法的一切所谓材料全部作废。我要重新走入正法中来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1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