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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志军 新春来临之际,因家属被警方强行带走,随后一亲属去派出所要人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也因怕心和没放下的情,违心地代笔签了字。之后同修指出了代笔是错误的。现在郑重声明我的代笔签名作废。悔过自新,在正法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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