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中馥
以前我由于学法不深,写过“保证书”,之后很痛悔,渐渐认识到进京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,讲真话更是合理合法的。在这里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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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8/26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