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春然
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年前派出所晚9点到我家说怕我去北京,拿着印好了的表叫我“签名”,因学法不深、被魔利用,还说过其他不该说的,以上所说、所做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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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8/26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