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毓环
因自己学法不深,做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、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话,现在我要郑重声明这些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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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8/26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