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利军
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,在邪恶面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8/26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