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连如
自1999年7月23日以后,在邪恶面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、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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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8/26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