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长丽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、文字一律作废。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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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8/26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