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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常秀玲 在“7.20”邪恶打压中,我于7月23日早晨坚持去炼功点炼功,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扣押24小时,后因承受不住恶警的打骂,当场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在以后,曾陆续在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名,按过指印,“干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、也绝对不能干的事”。(《大法坚不可摧》)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渡。现严正声明,凡有损于大法的所说所写一切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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