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芬、张鹤鸣、高文凤
自从1999.7.20以来,我们在派出所和单位的逼迫下,违心地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等,现声明作废。讲清真象、洗清污点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9/26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