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云莲、杨秀芬、武凤兰、武凤环
我们在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论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9/262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