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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露明 本人2000年7月22日到天安门广场证实法被当地派出所接回。由于学法不深及一些常人亲情的执著,违心地说了写了违背大法弟子心性标准的保证,对此我深感内疚。 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,衡量着一切生命。我坚信“真、善、忍”是宇宙的最高真理。特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。我将在今后修炼的道路上坚定实修、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直到法正人间的那一天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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