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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建英 我于1999年12月30日进京上访被非法押回后,在拘留所写了一个什么“保证”,还按了手印,还有我丈夫写的什么“保证”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坚定大法,金刚不动,“助师世间行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0/263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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