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尹殿奎、兰淑芝、王连荣、李平、张志红、岳亭、王艳娥、王青梅 我在派出所的“保证书”和镇政府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同时声明我自得法以来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以后,我要严守心性,紧跟正法进程,每天都发正念,铲除邪恶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8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0/26362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