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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芳香

    我是96年有缘得法,身心受益无穷,决心坚修大法到底。当我看到当权者导演的“自焚”事件给周围的众人带来很大迷惑,以至产生对大法弟子误解和对大法的直接破坏,所以我坚定的走向天安门证实大法,后来被非法教养。因为自己学法不深,没有坚持正念,因此,在邪恶的欺骗、威逼、高压下而被洗脑,违心地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等材料。如今我已醒悟,并严正声明:我在教养院所写所说的一切有损大法的“材料”全部作废。重新回到正法洪流中,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正月十五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1/264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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