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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江兆英 我是2002年元月22日到北京正法的。但由于受不了警察的凶残毒打,被迫写了“三不保证书”。事后感到万般痛苦。现严正声明:我在被迫情况下所写的违心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归正自己修炼路上的错误,加倍弥补过错,“坚修大法心不动”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1/264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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