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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廷兰 本人在2000年因炼法轮大法被拘留二次,在拘留所里写了二份保证书,不炼功了,还写了一些违背大法的话。其中有一份保证书是家属代写,但我默认了。我现在认识到这是不对的,大法是真理,修炼是严肃的,特此严正声明,一切与大法相违背的东西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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