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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毕云芳

    2001年10月份,在我本人不知道和并未经同意的情况下,由县“610”、公安局及我所在单位领导,强行将我送进“洗脑班”,在那里不允许学法炼功、不让说话、没有半点人身自由,连吃饭都不许出屋,有两个人黑白天监视,晚上不让关灯,每天十几个人给一个人“洗脑”,完全是封闭式麻醉强硬灌输,由于我平时学法不深,正念不强,接受了它们的“邪悟”,给大法抹了黑,明白过来后悔恨交加,特此声明,在“洗脑班”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作废。我坚持学法炼功没有错。我要加倍弥补损失,做真修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2/2648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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