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杰
由于变异的观念,我在看守所期间写了所谓的"保证书",在此声明作废。在其他环境下的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也一律作废。跟上正法进程,不负恩师苦度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30/9472.html